白象道歉!
近日,多位网友反映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并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消息引发热议。
白象多半袋面。图源: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4日,@白象食品 发文致歉,回应白象多半袋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事件。
白象在声明中表示,目前公司在售的“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基础上推出的110—120克面饼的大份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
白象解释称,“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心是为了与常规份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如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我公司诚挚地表示歉意。后续公司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的误解。
据网友反映的白象产品相关画面显示,白象产品包装“多半袋面”“多半桶面”旁边写着“大分量,倍满足”的标语,在生产信息下方还有一句“‘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白象多半桶面。图源: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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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时候以为是‘多半袋’面,买回来后才发现是‘多半’袋面……每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有网友调侃称。也有网友质疑,既然名字叫“多半袋/桶面”,那商品克重应该较以前“多半袋/桶”。然而这些信息显示,“多半袋/桶面”在净含量上并没有多半,仅多了1/5到1/4。
据了解,除“多半”商标外,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还成功注册了“白象多半袋”商标,并申请注册过“多半袋2代”“一半袋”等商标,但商标状态显示无效。
此前,“千禾0”添加、“壹号土”猪肉、“供港壹号”等就曾引发质疑。有网友表示,食品商标,最好真诚些,别玩“文字梗”、“擦边球”,实实在在,明明白白,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企业申请商标和使用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白象将“多半”作为商标使用,若其产品实际分量未达到消费者对“多半”的通常理解,则违反了该原则。
同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虽“多半”与“零添加”等表述不同,但从原则上看,若企业利用商标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也与该通则中要求标签内容真实客观、不得误导消费者的精神相悖。
来源:中国经济网微信、@白象食品、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微信等
编辑/杜静 责编/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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