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002433)再收交易所处分,投资者索赔继续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正在推进太安堂(002433)投资者索赔案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2024年2月6日,深交所发布对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2018年-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事宜对太安堂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太安堂董事长兼总经理柯少彬给予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2023年12月27日晚,太安堂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2月中旬,太安堂重整签署了《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国有控股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等拟投资太安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是否能够提出切实的解决方案,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因此,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证券法》八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引发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导致的投资者索赔案件,以及太安堂重整案件均正在汕头中院同步推进。现证监会处罚已正式已经下来,后续法院对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审理将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快。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10日到2022年6月15日收盘之间买入太安堂股票,并且在2022年6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参与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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